第一部分的重點是文字實況轉播美麗島事件與美麗島大審。家博有寫美麗島事件之前的黨外活動,也介紹了當時「中」美斷交的國際背景,但整體而言並沒有很深入。幾個重點仍然很有意思:1979年五月二十六日黨外人士在一年多前中壢事件的發生地,舉辦了許信良的生日茶會,聚集了一萬到三萬的聽眾——是台灣歷史上非政府資助、非選舉的最大集會。此外,美麗島雜誌在全台各地設置的辦事處稱為「服務處」,與國民黨縣黨部對外名稱完全相同。根據家博事後的採訪,黨外人士的領袖都沒有注意到這一點;但是這是讓國民黨對美麗島雜誌感到特別害怕的原因之一。我無法得知是否真的沒有人注意到,不過這和我的觀察相當吻合——我認為藍營核心人物對文字的敏感度在綠營之上。
美麗島雜誌的開幕酒會當天,「疾風雜誌社」組織了一群人到現場鬧事。「疾風」這個名字聽起來很共產黨,鬧事的手段——侮辱、威脅、暴力——也是共產黨的典型。當時在各地對黨外人士的攻擊套餐典型就是:攻擊黨外人士,包括侵入破壞美麗島雜誌社的辦公室、然後黨國壟斷的媒體再栽贓給子虛烏有的黨外「暴力份子」、降低黨外的陰德值。所以現在台灣的示威群眾非常重視和平表達意見,是其來有自。
高雄大遊行(美麗島遊行)前兩天發生了鼓山事件,讓緊張的情況升高;而當天政府當局遲遲不批准室外集會,施明德與姚嘉文臨時決定帶群眾步行兩個街區;在鎮暴警察的環繞下,遊行的形式(比定點集會)讓現場狀況更難以控制。家博認為遊行這個決定是造成美麗島悲劇的失誤之一。隔天不出所料,所有台灣的媒體都定調高雄大遊行的衝突為極度「暴力」事件,反而是從台灣打到美國的兩通電話有比較符合事實的紀錄。家博同時也比較了美麗島事件與韓國的光州事件,美麗島事件根本是小巫見大巫:美麗島事件「當天實際上只有輕微的衝突發生;沒有人因為衝突而死亡,而且軍警或者示威群眾所受的傷都不是永久性傷害。」
家博這本書對美麗島大審的紀錄非常翔實,最獨特的是從家博的註解可以找到英文資料,這些資料值得出版、讓英文世界知道這段歷史。例如當時Stanford的教授John Kaplan就寫了一本書"The Court-Martial of the Kaoshiung Defendants"讓英文讀者了解「中華民國」當時的軍法、司法。這本書在Stanford的圖書館借得到,現在就在我手邊。
簡單歸納,美麗島大審的問題是檢察官根據被告的自白書起訴,而被告的自白書是刑求得來。最後判決並沒有採納辯護律師與被告在審判庭上的辯護,大致上還是根據起訴書判決。普遍用於美麗島被告的刑求是疲勞偵訊;而不同被告被送到不同單位,也有不同的待遇。例如林義雄不只被疲勞偵訊,而且還有肉體上的刑求;而發生在林義雄被拘留期間,1980年二月二十八日的林宅滅門血案,被許多人認為因為林義雄「沒有對他家人否認被刑求的事情」。當時的黨外記者江春男(司馬文武)在《自立晚報》大聲批判林宅血案的殘忍、而且選在二月二十八日真的很故意,根本是在台灣人的傷口上灑鹽。
美麗島事件對台灣政治的影響,家博僅僅說明美麗島的被告、辯護律師、被告家屬,許多後來成為台灣本土政黨的要角。
第二部分家博回憶錄,是這本書獨特之處。家博是美國人,家裡有與亞洲做生意的淵源,但並不足以引起他對亞洲的興趣;他對亞洲的興趣始於在哥倫比亞大學修東方文明這門課的時期。家博原本想去中國學中文,但當時中國在文化大革命,外國人不受歡迎,於是轉往台灣。家博在台灣中文程度突飛猛進——事實上根據家博的敘述,我覺得他的台語講得比我好!!——後來家博發現自己對文化大革命沒有興趣,也不想在香港訪問中國難民。在哥倫比亞大學讀博士班期間,他又到台灣田野調查十八個月,畢業後拿到澳洲大學的終身教職,也一直往返台灣。他文中透露出他的妻子(後來變成前妻)是台灣人(嘉義),在美麗島事件那個時期,他們的女兒和林義雄的女兒差不多年紀;家博常去林家作客,跟林家三個女兒玩在一起。
家博在回憶錄提到,林宅血案當天,他有兩個重要訪談:連震東與陶百川。早上他在住處國際學舍準備,中午打了一通電話給林家,方素敏不在,是林奐均接電話,他也跟雙胞胎姊妹聊了一下。下午他去訪談,回住處之後和舍友柯博文一起品嚐約翰走路,之後柯博文提醒他要打電話給林家。當時接電話的是個男子,說方素敏不在家;家博問她何時回家,對方答:「不知道,家裡發生事情」。後來家博有所警覺、前往林家時,為時已晚。
家博當時準備代表國際特赦組織旁聽美麗島大審,因此拍了電報通知國際特赦組織;同時當晚也和聚集在林家、感到害怕的人一起在附近的飯店過夜。沒想到隔天《聯合報》就報導出「秘密證人向警方提供線索,全面查詢大鬍子外籍男子」。由於當時戒嚴時代在台灣的外籍人士很少,有「哥倫比亞大學博士的大鬍子外籍男子」全台大概就這麼一位,家博無奈之下打電話給有交情的國民黨中央幹部關中和趙守博。而這兩人一致建議家博主動聯繫刑事警察局。
這兩人給的建議令我相當費解:情治單位和媒體這般操作顯然就是要抓個替死鬼;對於法治文明國家的公民來說,在這種情況下主動聯繫刑事警察局是正常反應;但是關中和趙守博理應深諳中華政治文化,知道家博主動聯繫,就是自投羅網。從之後的行為看起來,趙守博還算是有點義氣,有在幫家博斡旋;關中整個就裝死到底,接到家博電話之後就丟下話筒,讓家博聽二十分鐘關中家裡發生的大小事。
家博之後就被警方「保護」起來。一開始在圓山大飯店的地下室,讓他抓狂的是疲勞審訊、除了在廁所內一直有人在同一個房間裡監視他、一個月沒看到陽光。警方無禮地亂搜家博國際學舍的住處、亂翻家博的筆記,可是搞笑的是警方根本看不懂他的英文筆記。家博也記錄了與警方對談時一些文化衝突。後來媒體一改口徑,說家博「目擊林宅血案的兇手」,使家博陷於被滅口的風險中,只能繼續接受警方「保護」;還因為有些記者猜到家博在圓山大飯店,跟記者大捉迷藏。
四月上旬,家博終於受不了不見天日的生活;雖然林宅血案尚未偵破,隨著時間過去他也覺得可以挑戰一些界線;跟警方協調後,他終於可以換到地面上的房間,每天還可以出來跑步。最好笑的是「原本被派來陪我跑步的警官跟不上我,便改派另一位腳程較快的警官來陪我跑步」。是說台灣當時的警官也太廢,家博又不是AIT的健身教練。然後家博說他待在圓山大飯店的日子對於浪費台灣納稅人的血汗錢感到罪惡,所以「沒有浪費任何食物和飲料」。XDDDD
後來因為AIT、澳洲La Trobe大學校長、美國和澳洲各種媒體、台灣友人的奔走,也藉著第四屆中美經濟研討會貿易論壇將在圓山大飯店舉行的形勢,蔣經國下了決定讓家博恢復自由。家博提到一開始他不認為林宅血案的兇手是情治單位,因為不覺得情治單位有這麼愚蠢;然而自己被誣陷的事、和其後陳文成命案、江南命案——尤其是江南命案,美國聯邦調查局有中華民國情治單位涉案的證據——家博這才認為最有可能的兇手是情治單位。這也是台灣社會一般的認知,由此可見文明法治國家的公民對東亞專制社會的了解非常脫離現實。
家博也認為媒體之所以報導嫌犯是大鬍子外籍男子,是為了幫兇手——包括情治單位——分散焦點。因著「中」美斷交,1980年代初是台灣社會最仇外的時期;家博這位「大鬍子外籍男子」便因此被殃及池魚。
家博離開台灣之後,過了12年才找機會返台。一方面當然是PTSD以至於不想來台,另一方面他也被中華民國政府列入黑名單。1992年家博被任命為澳中理事會的成員,又有台灣駐澳的外交官幫助,才得以被批准來台。家博說到台灣十二年來變化之大,簡直如同李伯大夢。他拜訪了以前常去的嘉義鄉下,發現傳統農舍完全變成西式樓房,道路也被拓寬遷移了。還好他一下計程車,就被一位歐巴桑認出來:「你是不是家博?」然後被帶到以前朋友的家裡。歐巴桑果然是地表最強生物,連認人都這麼厲害,實在也太歡樂。XDDDD
家博提到這次以及1993年再次來訪台灣,都看到不只台灣社會進步,台灣本土意識也提高很多。兩蔣時期台灣料理是被禁止的,主要飯店的餐廳必須提供中國菜;然而當時陳菊招待他去吃台菜餐廳蓬萊邨,其他友人也多次招待他吃欣葉台菜餐廳。不過家博在台灣的行程仍然被警察跟蹤監視;很好笑的是1993年家博在台北拜訪原住民朋友、立委之後,跟計程車司機說他被跟踪。結果計程車司機沒花多久就甩掉了跟踪者:
我問:「你怎麼辦到的?」司機回答說:「我們經常會載到被老婆跟踪的男性乘客,所以我們有很多甩掉跟踪車輛的經驗。」我回答:「我很高興跟踪我的只有警察,而不是我老婆。」
一直到1995年,在李登輝總統的幫助下,家博終於脫離黑名單,但是之後他入境還是屢受海關刁難。後來呂秀蓮任桃園縣長期間曾經親自去機場接他,然後在陳水扁當總統以後,家博才能真正順利入境。
本書最後,家博提到馬英九政府2009年做的林宅血案報告。這份報告漏掉好幾項關鍵證詞,也漏掉當天中午家博打給林家、林奐均所接聽的電話和當天下午大約五點家博打給林家、陌生男子所接聽的電話——這兩份電話都有在警方記錄中。因此家博強烈質疑這份報告是否想要掩蓋某些真相。
最後家博認為情治單位是最有可能的兇手。可能是長官無意說要給黨外人士「一點教訓」被下屬當真,或者是長官真的想要給黨外人士「教訓」;不過執行的殺手很有可能早就被滅口了。不管是哪一種情形,隨著時間過去,揭露真相的機會也越來越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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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這篇書評是我預計的兩倍長,初稿就足足寫了兩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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